江苏猎头公司招聘平台智联卓聘服务产品规则:
(一)“保面试服务”规则
1.到场面试包括候选人亲自到场面试、电话面试及视频面试。其中,电话面试、视频面试需经过招聘企业确认并和招聘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后,视为有效面试。
2.乙方猎头顾问须在接到派单后的24小时内(工作日)联系招聘企业进行职位访谈,并在72小时内(工作日)完成推荐。若推荐后处于HR待筛选、待约面、待面试状态下无候选人供HR选择,乙方需在7个工
作日内再推荐至少一份简历。
3.乙方猎头顾问须与招聘企业进行职位访谈,尽可能详细明确地询问招聘需求,以便为招聘企业寻访到适合的候选人。
4.乙方猎头顾问推荐的简历需保证所填写的候选人全部信息真实有效,若存在填写虚假信息,甲方有权对乙方及该猎头顾问作出警告、禁止接单、封禁账号等惩罚,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或要求乙方退还当次服务费、活动补贴及积分奖励等。
5.乙方猎头顾问有义务向候选人和招聘企业双方告知面试信息及结果,包括告知候选人的推荐反馈结果、候选人的面试结果,告知招聘企业候选人是否接受面试和面试时间。乙方猎头顾问须真实准确传达双方的信息,不得夸张描述或编造虚假信息。
6.人选实际到场面试并经乙方猎头在甲方平台上确认后,若招聘企业未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到面,系统将自动确认。
7.为确保各方权益,保障服务质量,乙方猎头顾问需遵守甲方“面试到场判定原则”(以卓聘平台公布的规则为准)。
8.甲方若发现并查实乙方猎头顾问“盲目推荐”(未经合理筛选或者未经候选人同意即推荐职位)等损害企业及候选人利益的行为,智联卓聘有权终止合作并对所有未发生服务费用不予结算,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面试服务”费用结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 9.1“面试服务”服务费用以乙方猎头顾问成功推荐到招聘企业面试的候选人人数及相应服务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9.2 经招聘企业确认到面人数且招聘企业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甲方将“面试服务”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的智联卓聘虚拟账户中。具体以卓聘平台公示的提现付款规则以实际产品说明为准。
(二)“保到岗服务”规则
1.保到岗服务是指乙方猎头顾问向招聘企业推荐的候选人,已通过招聘企业面试和考核,并到岗上班的节点状态,不受offer中的入职时间约束。入职候选人应满足5个工作日保证期要求,保证期自候选人实际到岗之日起计算。
2.乙方猎头顾问须在接到派单后的24小时内(工作日)联系招聘企业进行职位访谈,并在72小时内(工作日)完成推荐。若推荐后处于HR待筛选、待约面、待面试状态下无候选人供HR选择,乙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再推荐至少一份简历。
3.乙方猎头顾问须与招聘企业进行职位访谈,尽可能详细明确地询问招聘需求,以便为招聘企业寻访到适合的候选人。
4.乙方猎头顾问推荐的简历需保证所填写的候选人全部信息真实有效,若存在填写虚假信息,甲方有权对乙方及该猎头顾问作出警告、禁止接单、封禁账号等惩罚,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或要求乙方退还当次服务费、活动补贴及积分奖励等。
5.乙方猎头顾问有义务向候选人和招聘企业双方告知面试、入职信息及结果,包括告知候选人的推荐反馈结果、候选人的面试、入职结果,告知招聘企业候选人是否接受面试和面试时间。乙方猎头顾问须真实准确传达双方的信息,不得夸张描述或编造虚假信息。
6.招聘企业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候选人发放offer,offer发出后由乙方猎头顾问协调候选人进行offer接受确认。乙方猎头顾问有义务向甲方提供offer确认信息或相关证据。乙方猎头顾问保证招聘企业向候选人发放offer时,候选人已经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无竞业禁止的限制。
7.乙方猎头顾问确认候选人入职后,通过智联卓聘平台发起入职确认申请,并在线向智联卓聘提供人选入职offer等可证明候选人入职的证明形式。智联卓聘有权对候选人的入职情况进行核实,若在核实过程中 或之后任何时候发现乙方猎头顾问存在虚假服务,智联卓聘均有权做出扣除服务费用、收回乙方猎头顾问智联卓聘账号权限等处理措施,若因此给智联卓聘造成任何损失智联卓聘均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8.候选人在保证期内离职,智联卓聘在收到招聘企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且由智联卓聘审核通过后通知乙方猎头顾问。若对候选人离职日期有异议,乙方猎头顾问须在接到智联卓聘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主张,否则视为乙方猎头顾问同意候选人离职日期。
9.候选人成功入职,招聘企业将服务费支付甲方后,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与乙方进行结算;招聘企业支付的服务费以其最终确认的offer上载明的薪资金额为准。
10.为确保各方权益,保障服务质量,乙方猎头顾问需遵守甲方“入职及过保判定原则”(以卓聘平台公布的规则为准)。
11.甲方若发现并查实乙方猎头顾问“盲目推荐”(未经合理筛选或者未经候选人同意即推荐职位)等损害企业及候选人利益的行为,智联卓聘有权终止合作并对所有未发生服务费用不予结算,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 “保到岗服务”费用结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12.1“保到岗服务”服务费用以甲方发布的招聘企业职位约定服务费为准。
12.2 经招聘企业及乙方猎头均确认候选人已入职、满5个工作日保证期,且招聘企业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甲方将“保到岗服务”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的智联卓聘虚拟账户中,具体提现付款规则以实际产品说明为准。
(三)“保试用期服务”规则
1.保试用期服务是指乙方猎头顾问向招聘企业推荐的候选人,已通过招聘企业面试和考核,并到岗上班的节点状态。不受offer中的入职时间约束。入职候选人应满足30或90个自然日的保证期要求。保证期自候选人实际到岗之日起计算,具体保证期限以系统职位展示为准。
2.乙方猎头顾问须在接到派单后的24小时内(工作日)联系招聘企业进行职位访谈,并在72小时内(工作日)完成推荐。若推荐后处于HR待筛选、待约面、待面试状态下无候选人供HR选择,乙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再推荐至少一份简历。
3.乙方猎头顾问须与招聘企业进行职位访谈,尽可能详细明确地询问招聘需求,以便为招聘企业寻访到
适合的候选人。
4.乙方猎头顾问推荐的简历需保证所填写的候选人全部信息真实有效,若存在填写虚假信息,甲方有权对乙方及该猎头顾问作出警告、禁止接单、封禁账号等惩罚,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或要求乙方退还当次服务费、活动补贴及积分奖励等。
5.乙方猎头顾问有义务向候选人和招聘企业双方告知面试、入职信息及结果,包括告知候选人的推荐反馈结果、候选人的面试、入职结果,告知招聘企业候选人是否接受面试和面试时间。乙方猎头顾问须真实准确传达双方的信息,不得夸张描述或编造虚假信息。
6.招聘企业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候选人发放offer,offer发出后由乙方猎头顾问协调候选人进行offer接受确认。乙方猎头顾问有义务向甲方提供offer确认信息或相关证据。乙方猎头顾问保证招聘企业向候选人发放offer时,候选人已经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无竞业禁止的限制。
7.乙方猎头顾问确认候选人入职后,通过智联卓聘平台发起入职确认申请,并在线向智联卓聘提供人选入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候选人工牌、劳动合同、入职证明等可证明候选人入职的证明形式。智联卓聘有权对候选人的入职情况进行核实,若在核实过程中或之后任何时候发现乙方猎头顾问存在提供虚假的入职证明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8.候选人在保证期内离职,智联卓聘在收到招聘企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且由智联卓聘审核通过后通知乙方猎头顾问。若对候选人离职日期有异议,乙方猎头顾问须在接到智联卓聘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主张,否则视为乙方猎头顾问同意候选人离职日期。
9.候选人成功入职,且通过保证期,招聘企业将服务费支付甲方后,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与乙方进行结算;招聘企业支付的服务费以其最终确认的offer上载明的薪资金额为准。
10.若候选人在保证试用期内离职,且招聘企业仍有相关职位的需求,乙方猎头须再推荐至少一名候选人。补推荐的候选人成功入职、在保证期内未离职,招聘企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后,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与乙方进行结算。补推候选人的保证期将在原保证期的基础上减少计算,如原候选人的原保证期为90天,则补推候选人的保证期为30天。原候选人的原保证期为30天,则补推候选人的保证期为15天。
11.为确保各方权益,保障服务质量,乙方猎头顾问需遵守甲方“入职及过保判定原则”(以卓聘平台公布的规则为准)。
12.甲方若发现并查实乙方猎头顾问“盲目推荐”(未经合理筛选或者未经候选人同意即推荐职位)等损害招聘企业及候选人利益的行为,智联卓聘有权终止合作并对所有未发生服务费用不予结算,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3. “保试用期服务”费用结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13.1“保试用期服务”服务费用以甲方发布的招聘企业职位约定服务费为准。
13.2 在招聘企业确认候选人已入职并在保证期内未离职,并且招聘企业向甲方支付所有款项之后,甲方将“保试用期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的智联卓聘虚拟账户中。具体的提现付款规则以实际产品说明为准。
13.3 若候选人入职但未过保,在招聘企业无补推需求且认可服务、支付服务费的前提下,服务费按照该笔订单总额的50%结算;若有补推需求,待补推候选人成功入职并过保后且招聘企业支付费用后,服务费按过保规则结算,且补推候选人的保证期根据原订单保证期相应缩短。
13.4 保试用期内人选离职,服务失效。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尾款服务佣金费用。